任职要求:
1、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,关爱学生,遵守教育法律法规。
2、作风正派,心理健康,为人师表;
3、热爱学生,善于与学生、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;
4、爱岗敬业,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,有班主任工作经验优先.
全职教师:
试用期1-3个月,试用期购买商业保险,试用期满后,参照长沙市标准购买六险一金(工作满一年,购买公积金)。
基本待遇:基本工资+岗位工资+课酬工资+校龄工资+学年度绩效奖金+职称工资+学历补贴+节假日补贴+生日补贴+招生就业宣传差旅补贴+年终分红奖励
学校教职员工人均综合年薪8万元(含六险一金),另免费提供教师标准餐饮、住宿(带空调、热水器、直饮水、网络)或者住房补贴。
紧缺岗位人员、特别优秀人员薪酬可以单独设定。